为了保证我校长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规定,我校拟遴选1家项目招标代理单位,负责我校长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项目内容
此次遴选在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中择优选择。代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咨询,编制采购文件,发布公告,组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质疑投诉解决,档案保存管理,协助合同签订及验收等。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入选单位服务期自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至我校长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采购完成止。
本次入选单位同时列入我校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库,服务期为贰年。
四、资格条件
1.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招标代理服务,经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时处于可查询状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2. 具有专门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人员队伍,具备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优化采购程序、组织开标评审的专业化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熟悉国家采购政策法规及招标流程;
3. 近三年以来(以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签署的时间为准)承担过5项以上各类院校(含技工院校)采购代理业绩;
4. 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如为外地公司须在本地有工商注册的分公司(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5. 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良好,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及内部规章制度,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6. 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名时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7. 履约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取消经营资格的;(2)未被依法责令停业且在处罚期内的;(3)财产未被依法接管或冻结的;(4)近两年来,没有因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8. 与学院以往业务合作中未曾发生过严重违法、违约情形。
五、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主要从代理机构的综合资质、相关业绩、收费标准、人员投入及其资质情况、招标代理工作方案等方面综合评估,择优遴选。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1.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6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 报名地点:吉林职业技师学院4号楼215室(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1699号)
3.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431-84252122 18943943579
七、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1. 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机构备案证明;
3.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应为入选后学院项目团队负责人,整个遴选过程和服务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4. 学院项目团队人员相关信息,包括:人员基本信息、联系电话、业绩情况、身份证、职称(资格)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
5. 独立办公场所和评审场地、录音录像等评审所需设备设施的证明材料;
6. 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 近三年为各类院校(含技工院校)提供招标服务的证明材料(招标公告网页截图或相应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关键页的复印件,同一委托用户只需提供一个);
8. 没有资格条件“履约信誉要求”所列情形的声明;
9. 近三年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无不良记录的查询。
10.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针对项目开展招标活动所设置的组织架构、服务保障计划、质量保证措施、进度控制措施及风险措施等。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证明材料须按上述(1)-(9)项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服务方案单独装订。
2. 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分别装好密封(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且在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3. 报名材料接收时间截止2023年4月26日16: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九、公告及公示
本次遴选结果在吉林职业技师学院网站上发布。遴选结果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当日开始计算)。
吉林职业技师学院
2023年4月19日